发新话题
打印

[本站公告] 中国经验交流论坛管理规定

本主题由 憶紛飛~ 于 2008-2-11 15:31 解除高亮

中国经验交流论坛管理规定

各位网友,大家好!

  首先,欢迎大家来到中国经验交流论坛落户。
  其次,希望来本论坛的所有网友,能够遵守论坛的管理,请大家认真为文。
  最后,凡是入户本论坛的网友,请进入前仔细阅读本帖。
  
  法律专家的提醒

  为避免您的发言违反有关法律,请仔细阅读以下有关规定:
  1、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国家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  您不得进行以下言论:
  (1)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  (2)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  (3)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  (4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(5)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  (6)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  (7)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  (8)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(9)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  2、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。
  3、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论坛中违反以上原则和规定的任意内容,封杀id以及IP地址等权力。
  4、您在论坛发表的本人原创作品,被视同为作者授予本论坛使用和编辑。您的文章的著作权归您本人所有。任何媒体使用您的文章,将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通知您并付您相应稿费。

  本论坛发帖的有关规定
  鉴于中国经验交流论坛不断有新朋友加入,带来了不少好故事,好文章。但是由于对版规不了解,致使发贴有许多不合规定。在此,斑竹提醒大家谨尊有关规定:
  (1)本论坛是文化广场诸多论坛之一,请大家尊重各论坛的有关规定,按照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的原则,在灵异空间论坛发帖,以灵异事件为主,讲述故事的形式发帖,其他言论,可以到相关论坛进行;
  (2)遵守国家的禁止宣扬封建迷信的规定,请勿在本论坛讨论宗教问题,请勿在本论坛发含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帖,如算命,请碟仙笔仙等帖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;
  (3)删除的帖子没有系统通知,不必向斑竹询问;
  (4)本论坛提倡原创,转贴文章必须注明作者和出处,违者,文章将被删除或锁定;
  (5)主题贴内容的长度一般不要少于500个汉字,即以形成一篇基本文章的长度为准,太少的文字,将被删除;
  (6)为了便于阅读和管理,不论是长篇中篇或是短篇,原创还是转帖,应以一篇故事为一帖,不要在同一个帖里以回复形式反复发多篇故事,一经发现予以删除或锁定;
  (7)为了积分而反复发上来的旧贴,斑竹将直接删除;  
  (8)回帖请尽量对主帖内容进行评论,反对明显的聊天灌水或是互相掐架,聊天灌水和掐架的帖(包括主帖和回复帖),斑竹可酌情删除;
  (9)与本论坛无关的任何广告,将直接删除;
  (10)其他不合本论坛内容的贴子,将会直接删除;
  (11)友情提醒各位网友,本论坛大多网友为非专业人士,关于现实中遇到的各类问题,请找专业人士询问,如果因为论坛里网友的意见而造成的各种后果,由个人自负;
  (12)对于没有认真阅读本帖,不服从论坛管理者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包括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等,一切由个人自负,与本论坛无关。

  衷心感谢每一位新朋友,为中国经验交流论坛的繁荣和发展,做出新的不懈努力。

本文来自:Vista中文网 欢迎各位转载,转载请注明出自【VistaHtml.Com】 作者:憶紛飛~ 您是第2080个浏览者

vista中文网 一直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新最全最好的vista资源网站
地址:http://vistahtml.com

TOP

:)



TOP

今日热门主题

发新话题
欢迎加入本站QQ群:35984465(已满)、53020398(可加入)